佛山一中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

  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,是学校在激烈竞争中得以生存、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。

1.按照能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标准改造现在的教师队伍,使其中的大多数成为师德高尚、知识广博、功底扎实、治学严谨、锐意进取、勇于创新的科研型教师。

2.严格用人标准,对校内在册教师进行择优聘用,凡不被聘任者,依法令其离岗、转岗、待岗或调离学校另谋高就。同时用优厚的政策吸引校外优秀教师充实我校骨干教师队伍,聘请区内外优秀教研员,知名教师任我校“客座教师”。

3.加强师德建设。认真贯彻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我校制定的《师德行为规范八条》;组织好“师德月”活动;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师德标兵,并逐年扩大师德标兵队伍;在评选先进、奖励晋级、职称评审及享受特殊待遇中实行“师德一票否决”。

4.认真做好做实“让新的教育思想、新的教育观念变成全体教师新的行为习惯”的养成工作,打破旧的习惯势力对教学改革的束缚。

5.以课程改革为契机,组织全体教师苦练课堂教学基本功,不定期举办研究课、公开课和示范课。要求全体教师熟练使用现代教学设备,带领学生走进互联网,丰富我校的教育资源,使我校优秀课比例逐年提高。

6.对思想品德优秀文化底蕴厚实,工作态度认真,教学能力强的教师,学校予以重点培养。通过拜师、进修、考察、短期培训,承担教科研课题等措施,使他们尽快成为业务骨干,学科带头人。

7.认真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继续教育规划,制定实施细则,认真组织落实,使我校教师均在现有水平上有较明显提高。

8.加强教研组建设,力争使我校主要学科的教研组进入全市优秀教研组行列。同时培养一批在区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学科带头人。

9.教学处为每位教师建立教学档案。加强对教师教学行为的动态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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